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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09日12:15  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黑政办发〔2022〕56号,以下简称《方案》),提出19条措施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助力建设“绿色龙江”。

        问:什么是新污染物?

        答: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环境风险管理的角度看,新污染物是指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有四大类:一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二是内分泌干扰物,三是抗生素,四是微塑料。新污染物之所以称为“新”,一方面是相对于大家熟悉的,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常规污染物而言的;另一方面是新污染物种类繁多,并且还可能会持续增加。

        问:新污染物有哪些特征?

        答:新污染物有五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危害比较严重,新污染物对器官、神经、生殖发育等方面都可能有危害,其生产和使用往往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二是风险比较隐蔽,多数新污染物的短期危害不明显,可是一旦发现其危害性时,污染物可能通过各种途径已经进入环境中;三是环境持久性,新污染物大多具有环境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在环境中难以降解并在生态系统中易于富集,可长期蓄积在环境中和生物体内;四是来源广泛性,我国是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大国,在产在用的有数万种,每年还新增上千种新化学物质,其生产消费都可能存在环境排放;五是治理复杂,对于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的新污染物,即使以低剂量排放到环境,也可能危害环境、生物和人体健康,对治理程度要求高。

        问:我省《方案》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新污染物治理作出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任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我省《方案》,围绕实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绿色龙江”目标,提出19条具体工作举措,指导各市(地)有序开展新污染物的调查、监测、管控和整治工作。

        问:我省新污染物治理如何发力?

        答:一是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到2025年,完成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信息调查。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二是明确新污染物治理部门职责。通过落实新污染物治理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等工作举措,明确各级政府对本地区新污染物治理负总责,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各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在新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和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等方面的监管职责。

        三是明确开展调查监测评估。通过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开展化学物质环境健康风险评估等工作举措,明确2023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我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对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用途分散的化学物质进行环境健康风险评估。

        四是明确严格源头管控。落实“一品一策”管控措施,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严格监督生产企业落实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和农药使用管理。

        五是明确深化末端治理。全面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治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做好评估和防范环境风险工作,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六是明确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和基础能力建设。在省级科技计划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推进区域协同减排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替代,在污水处理等领域研发和推广新污染物治理技术。强化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培育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的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

        问:我省如何保障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提升?

        答:一是坚持党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省级各有关部门加强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

        三是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是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向社会传递新污染物治理重要性,树立绿色消费理念。



      1. (责编: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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